房地产税基本框定按面积征收 破冰还有多远?
不久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一个简单表态,将已进入“静默期”的房地产税再度带入公众视野。
楼继伟在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也是近两年以来,中央政府部门对房地产税的进展问题做出的首次正式表态。
“目前,房地产税的征收思路已经基本明确,在这一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已形成了初步意见稿,但征收的具体执行方案还需调整。”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这项工作近两年一直在推进,但事关社会居民的全体利益,初期仍需按照空转、试点、逐步铺开的方式推进。
基本思路成形
“此前,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迟迟没有对外公布进展,主要是由于几个参与部门对于征收的几个基本要素难以统一意见。”上述消息人士指出。
按照中央对房地产税有关工作的部署,房地产税征收方案的拟定主要由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负责,而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房地产税的征收方案也参考了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执行中形成的意见。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征收需走立法程序,因此全国人大也从前期方案制定阶段就开始介入房地产税立法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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