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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不动产登记进度相对滞后 国土部施压市县级

面对基层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进度相对滞后的局面,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布置“执法力量”介入监督、督促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能整合工作。带有“执法权”的部门介入,使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基层不动产登记滞后

按照国家土地督查办公室的部署,派驻各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的人员将于近期开展对各地基层尤其是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专项督查工作。根据有关高级领导的指示,专项督查工作过程中,将“采用强有力的手段和方法”。

相比于国家和省一级,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的整合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目前只完成105家,仅完成不到30%。按照国务院设定的工作进度,在2015年底前,必须完成所有层级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的整合工作。

督查首次介入

“现在已经确定,从国家土地督查办公室到派驻各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参与到督促市县一级政府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的工作中,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局介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以外的工作,这应该还是第一次。”9月1日清晨,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多位地方国土厅局有关负责人也向本报记者证实,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办公室以各种方式知会各省、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指出针对不动产职能整合进展缓慢的市县一级政府,派驻各地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对整合的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

国家土地督查制度确立于2004年。当年,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国家土地督查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查,并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督查办公室,并设立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按照片区履行督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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