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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专项国债 助力化解过剩产能

产能过剩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点领域,产能过剩问题不尽快解决,势必严重影响经济顺利转型,还将拖累新产业的发展。过剩产能不能顺利出清,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地方政府缺乏动力。

化解过剩产能,中央从宏观经济管理角度有积极性,但地方政府在就业、财政收入、经济增长、区域金融风险的压力之下,缺少足够的动力主动化解过剩产能。过剩产能在地方政府的庇佑之下,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去化解,无疑寸步难行。为此,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还得依靠中央出台相关政策。笔者建议启用中央专项国债作为手段来推动地方加快化解过剩产能。

发行专项国债

专项国债在我国不是新鲜事物。早在1998年,中央政府为了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由财政部于当年9月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1000亿元、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国债,同时增加1000亿元银行贷款,专项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重点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城乡电网改造、粮库和经济运用住房等六个方面的建设性支出。

2004年的专项国债审计结果表明,1998年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专项资金安排合理,使用得当,监管有力,为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如果说1998年的专项国债发行和使用是“需求侧管理”手段,是通过拉动需求来促进经济走出低谷,那么笔者所建议的本次专项国债的发行和使用就属于“供给侧管理”手段,目的不是拉动需求,而是清除拖累经济发展的过剩产能、“僵尸企业”,通过政府的财政政策,把中、微观经济活动拉回良性发展的轨道。

在当前宏观环境下,运用专项国债来推动过剩产能化解会取得较好的政策效果。一是刺激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化解过剩产能。由于当前地方经济压力有增无减,地方政府压缩过剩产能的积极性不高,中央通过专项国债这一经济手段引导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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