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市加速对外开放:主体扩容 限额取消
昨日(2月24日)下午,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决定进一步放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取消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
“央行此次推出的新政策实际上是前期政策的延续。”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总监周文渊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是大趋势,新政策既满足了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同时也满足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收益的需求,是双赢(决策)。”
利于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
根据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央行表示,为维护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境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此类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额度限制。同时,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自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起,央行就在规则上逐步放宽,引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而在去年7月,央行发布《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境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等三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资格审查和额度约束。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基本放开了所有类型的境外机构准入。
“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和离岸市场规模扩大,客观上存在着购买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求,但资本账户管制和有限的债券市场规模制约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民生证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组负责人李奇霖对记者表示。
周文渊解释称,随着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开放正按照央行的节奏推进,首先是国内市场对国外开放,然后推动境内居民向外投资。新政策的推出对境外机构有很大吸引力,因为目前我国信用债及利率债的收益率水平相比国际成熟市场欧洲、日本来说依然较高,促进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