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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落地 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落地。通知显示,北上广深之外的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

对于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通知要求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另作规定,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一线城市的“特殊待遇”,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可通过此类征收率的方式,适当进行市场管控,进而抑制部分投资投机需求。

严跃进表示,对于普通住房,持有2年后进行销售,相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归房东所有,其实是鼓励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

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政策基本平移了之前的营业税政策,但计税方法并非此前传言的(售出价-买进价)×5%。

通知显示,二手房交易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套210万元的普通住宅满2年,应纳税额=210÷(1+5%)×5%=1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征税额=210×5%=10.5万元。

显而易见,同等条件下的征税条件,营改增后较之前税收成本节约4.76%。

房地产营改增之后 哪些发票可以抵扣

一石激起千层浪,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自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随着营改增时间表日益临近,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哪些进项税额可以参与增值税抵扣?房地产营改增最大的难点在哪里?

多位房地产财税专家表示,房企可抵扣发票越多越好,但目前进项税抵扣有限,很多事项须待细则落地,且个案差异较大,不能一概而论。

房地产进项税抵扣项有限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以此来看,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中汇(四川)税务师事务所一位资深财税人士告诉记者,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是针对收入和成本之间增值部分按照一定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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