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监管趋严 规定完善的风险管理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监管要求逐渐趋严,同时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体系,以实现更为完善的风险管理。
证监会昨日起就《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子公司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称《专户子公司风控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基金子公司监管趋严
2012年11月1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子公司规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销售子公司和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下称“专户子公司”)。3年多来,基金子公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79家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下称“专户子公司”)的管理规模已经突破11万亿元。
邓舸表示,基金子公司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问题和风险也日益显现。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开展了基金专户子公司的业务评估和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出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偏离本业,大量开展“通道业务”,产品结构相互嵌套;无视自身人力资源特点和管控能力,盲目拓展高风险业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薄弱,激励机制短期化;资本约束机制缺失,资本金与资产规模不匹配,盲目扩大业务规模;组织架构混乱,无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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