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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大量业务面临整改 至少三成借款人超标

千呼万唤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终于落地,P2P头上的“紧箍咒”比预想中来得更急、更紧。尽管监管也给出了12个月的过渡期,但对于大多数平台而言,前景不容乐观。

P2P大量业务面临整改

《暂行办法》对于网贷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平台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存管机构、借款余额设置上限,以及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目前来看,借款上限的设置、资金存管、ICP许可证等要求对于P2P行业的影响最为直接和巨大。若这几项规定严格推行之后,初步测算,预计约有97%的P2P都面临转型或淘汰,而行业增速、规模也面临大幅放缓、缩减。

大量业务面临整改

《暂行办法》中最让人意外的一项莫过于近日已经引发热议的借款上限。

根据《暂行办法》,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同时,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于借款上限的规定,银监会在发布会上回应称,这是基于三点考虑:1.明确网贷机构定位的需要,不管是投资端还是资产端都要小额、分散,主要为金融机构服务不充分的个体经营者、消费者,小微企业,农民等提供金融服务。2.从目前的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来看,在风险控制和信息收集上定位为小的融资需求。一些大额融资需求能否通过大数据风控的手段来完成,目前并未得到验证。3.按照国际惯例来讲,现存比较规范的网贷平台,定位就是小额,美国的几家网贷机构对于借款人都进行了额度限制,个人贷款上限是5万~6万美元,企业的上限就是30万美元。

P2P人均贷款55.27万 至少三成借款人“超标”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认为,对于自然人余额上限,主要是考虑自然人债务聚集过多会严重影响个人生活,自然人债务大规模出现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企业和其他组织,由于有其他融资渠道,不宜在网贷机构借贷过多。

从业内人士的反馈来看,提出这一规定的初衷并不难理解,这可以让P2P网贷平台回归中介的本质,以及普惠的定位。但它短期内带来的行业震动不容小觑,除了会影响不少P2P业务外,显然还将直接导致行业增速放缓,交易规模缩水。

先看个人借款,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个人借款方面,主要有三类业务,一是消费贷款,小额分散,通常笔均都在20万元内;二是车辆抵押贷款,一般放款金额也在20万元以内,但不排除有些大额的车贷业务超过了20万元;三是和房产相关的个人贷款,包括赎楼贷、房产抵押贷等,这种模式下的借款金额应该都超过了20万元的限额。其次是企业借款,给中小企业直接贷款、与机构合作发放贷款、做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的P2P平台受到的影响最大。这几类业务的借款余额基本都在百万元,甚至千万级别,例如,红岭创投、爱投资、鹏金所等。

网贷之家和盈灿咨询最新发布的《2016年全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当前网贷行业贷款余额达到6212.61亿元,借款人数达到112.41万人,人均贷款额度在55.27万元。

根据零壹财经的统计,目前P2P单个平台上贷款余额在20万元以上的借款人至少占到30%的比重,如果考虑到一人拥有多个账号的情况,估计该比重在40%~50%左右,甚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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