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电改集中落地 坚持市场定价原则
新电改在各方博弈中迎来突破性进展,13个省份电改方案一次性集中落地。继9月6日北京等5省市电改试点方案获批后,昨日(9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再次复函。
同意湖北、河南、新疆、四川等8省份的电改综合试点方案。这意味着,南方电网覆盖区域已全部被纳入改革试点,而此前国家电网覆盖区域的综合试点也由山西1家猛增至10家。
“各省份的电改方案,其实很早就报上去了。但之前的(批复)速度一直较慢,这次算是有了一个实质性的进展。”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各省的电改方案也是最近才进入了集中批复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两日获批的省份中,不乏甘肃、新疆等新能源消纳问题凸出的地区。也因此,新电改能否给这些省份的弃风、弃光等问题带来破局备受各方期待。
此外,综合来看,各省份的方案基本都明确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复函文件明确指出,要按照市场原则,不得人为降低电价,也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
新电改在博弈中加速
9月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此前一天,北京的电改综合试点,福建、黑龙江的售电侧改革试点以及甘肃、海南的电改试点也密集获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复函文件中,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一方面强调,要“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但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也表示,要“确保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推进试点,防止试点工作方向走偏。”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电改一直以来都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的拉锯和博弈中前进。从此次复函文件的措辞来看,一方面能源监管部门要推进改革在地方落地,排除电网企业的阻力最终降低电价;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地方政府为了区域经济利益而干预市场电价。
各方之间博弈从交易机构的组建上便可见一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国家电网已在大部分省份成立全资交易中心的背景下,昨日获批的8省份电改方案中,明确将组建股份制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工作重点,并提出将“对现有的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比如,湖北的电改方案中就明确提出,将采取“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组建形式”交易中心。
“这些诉求的出现或许意味着,由国家电网独资成立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局面正在逐渐被打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向记者分析指出,各地在电改中都想体现自身利益,这也是股份制电力交易中心成为各地比较乐见形式的原因。不过,冯永晟同时表示,未来各省电力交易中心的股权比例具体如何,肯定还存在一番利益博弈。
此外,增量配电网的开放也是电改最直接的“蛋糕”之一,各方对此一直比较关注。记者注意到,此次,在安徽、河南等七地的电改方案中,均提到了对国家电网地方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将视同增量配电业务,并鼓励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对于增量配电的界定目前尚无统一标准。”冯永晟表示,理论上来说,新增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非电网公司运营的配电网络,均属于配电网市场的范畴。从地方上来讲,肯定希望增量配电的范围更大一些,但对于国家电网来说,将之限定起来更符合它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