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新政出台 禁止向未满12周岁儿童提供服务
共享时代的到来,也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为市民提供了方便了隐藏了许多隐患,在群众呼喊下共享单车新政出台了,引起大家的热议。希望共享单车新政出台,能改善社会上的乱象,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新政有哪些吧!
今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25条,对涉及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的各方责任、企业运营服务条件和退出机制、企业规范经营与管理、停放秩序与规定、监管与违规处罚、增设集中停放区车位、行业自律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
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共享单车新政出台对企业运营服务条件进行了明确。一是在企业资质方面,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地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二是在周转场地方面,企业要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
三是在车辆标准方面,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四是经营服务方面,要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与市级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对接,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依法依规经营,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共享单车新政出台提出企业投放车辆应满足安全骑行要求,保障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配备专业运行维护团队,做好车辆调度,保持车身整洁,维护停放秩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配备与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
指导意见明确,企业要承担秩序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和运营方案,投放数量规模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