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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产业对外开放业务 要抓住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期(2)

从开放方式看,全面开放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目前,只有非银行机构从事支付服务尚未开放,其他领域已经全部开放到位,下一步需要快字当头,推进电子支付领域的对外开放,欢迎和鼓励外资参与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和竞争,参与我国内陆市场拓展,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

二是均衡开放原则。促进支付产业均衡开放,目的是改变目前不平衡、不充分的产业开放格局,需要我们做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并进、外国人走进来支付和中国人走出去支付并推、国际标准建设和国家标准建设并行、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

均衡开放还要求我们要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既不实行歧视政策,也不搞超国民待遇;既不对内歧视,也不对外歧视。政府监管将继续遵循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重点做好对已获牌机构的监管引导和整改规范,通过续展等监管措施淘汰落后机构,同时开渠引活水,鼓励有实力、可持续发展的中外资机构入场开展业务,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支付机构结构优化。

市场机构要提高忧患意识,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加快发展壮大,提高创新能力,形成拳头产品,具备核心竞争能力,争取更大的市场主动,以应对激烈的对外开放竞争。

三是有序开放原则。从支付产业开放的实践来看,无论是对内开放还是对外开放,我国都遵循了先放开前端交易和结算,后放开后台清算的总体开放顺序。

四是开放与监管匹配原则。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支付监管需要同步跟进,建立起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全面监管框架。支付业务属于重要的金融业务,无论是国有经营主体、民营主体还是外资机构,不管从事的是哪种业务,一律实行准入,一律纳入监管。要借对外开放东风,进一步扎牢政府监管的制度笼子,对支付业务全覆盖,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不管是哪家机构违反监管规定,坚持有反必查、有查必罚、罚必从严,培育敢于监管、勇于出手的监管精神,营造合规光荣、违规受罚的行业文化。

要结合我国实际,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支付监管做法,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监管能力跟得上对外开放步伐。要加大监管科技应用力度,抢占支付监管的科技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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