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委托贷款业务管理 商业银行严格风险控制措施
银监会6日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完善委托贷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风险控制措施,不得超越受托人职责开展业务。
近年,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统一制度规范,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银监会制定发布《办法》正是为了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加强风险防范,使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办法》包括总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五个章节,共三十三条。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重点规范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委托贷款的业务定位和各方当事人职责。《办法》明确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权责利匹配原则提供服务,不得代委托人确定借款人,不得参与贷款决策,不得提供各种形式担保;委托人应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对借款人资质、贷款项目等进行审查,并承担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是规范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办法》对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提出合法合规性要求,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银行的授信资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其他债务性资金和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等发放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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