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重点区域严禁水泥等产能
记者2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计划》)已经正式印发。《计划》明确提出,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绿色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重化工业比重明显下降,产业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要求,推动河北省等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通过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结合钢铁去产能和废钢回收利用情况,研究支持引导电炉炼钢发展的政策措施。
同时,《计划》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工信部提出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目标。2020年底前,河北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计划》还在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错峰生产、加强工业节能、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工业节水、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工程、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工信部明确,加大现有政策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税收、绿色信贷、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