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 提出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
日前,江西省林业厅就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出台文件,提出以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为统领,积极放活林地经营权,并完善相关金融扶持、林权流转服务措施。
据介绍,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指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江西提出,改革将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与国有林场开展合作经营,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
同时,江西还提出,将建立林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入股等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制度;开发省级林业金融服务系统,组建省级林业要素交易平台。全面提升重点林区县(市、区)林权流转管理水平,年底前每个重点林区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乡级、1个村级林权流转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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