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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澄清举报事项 相关授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1月12日晚间,上海银行再次发布公告,对近日微信公众号“上海衡源企业”发布署名为“徐国良”的文章进行细节澄清。

上海银行

1月10日,上海衡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衡源企业)法人代表徐国良通过企业公众号“上海衡源企业”发表公开信,实名举报上海银行副行长黄某涉嫌勾结深圳宝能集团,设局侵吞衡源企业所有的百联中环、徐汇滨江项目近200多亿优良资产,违法套取265亿元贷款等事项。

对此,上海此次公告表示,该行向深圳宝能集团授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宝能集团有真实合理资金需求,并提供有效担保。公告称:“本公司给予宝能集团的所有授信业务均按本公司审批授权规定全流程审批,相关授信不属于副行长审批权限,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放贷行为。”

另外,针对上述举报公开信所举报的上海银行向宝能发放265亿贷款,远超监管规定等事项,上海银行此次澄清表示,截至目前,对宝能集团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集团授信集中度未超过该行2018年末资本净额10%和15%,符合监管规定。且宝能集团在该行贷款,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未产生风险事件。

上海银行称,截至目前,衡源企业及相关公司在该行的贷款全部出现逾期,该行已依法起诉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已将其40.44亿元贷款全部纳入不良并足额计提拨备。

截至2019年9月末,上海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17%,拨备覆盖率为333.36%,贷款拨备率为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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