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提高鸡蛋限仓标准 交割月份持仓额维持20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3月17日发布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鸡蛋品种限仓标准进行调整,鸡蛋期货非交割月份持仓限额扩大至原限仓标准的2倍,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保持不变。修改后的规则自2020年3月20日结算时起在鸡蛋2006及后续合约上实施。
记者获悉,大商所原计划于2月3日调整鸡蛋限仓,但受疫情影响,为维护期货市场稳定,同时考虑期货公司等市场主体办公面临诸多不便,大商所暂缓实施相关调整。近期,国内疫情趋于稳定,同时鸡蛋现货价格波动较大,产业风险管理需求上升,市场建议尽快实施新限仓标准。因此,交易所决定于3月20日正式实施鸡蛋限仓新规。
据通知,修改后的鸡蛋期货固定额度限仓模式不变,持仓限额标准有所提高。具体来看,鸡蛋期货一般月份限仓标准由原来的600手提高至12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限仓标准由原来的200手提高至4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限仓标准由原来的60手提高至120手。交割月份限仓标准维持20手不变。
这是鸡蛋期货上市以来大商所第二次扩大该品种持仓限额。为满足产业交割月套保和交割需求,2018年5月25日,大商所将鸡蛋期货交割月份持仓限额扩大至20手,为原限仓标准的4倍,并将非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也扩大到了上市初期制定限仓标准的2倍。2018年限仓调整以来,鸡蛋期货日均成交量18.6万手,日均持仓量17.5万手,日均换手率0.9,累计交割1433手,市场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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