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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再婚家庭可再生育三个子女 来看政策内容

2021年5月31日,国家放开三胎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据最新消息称,安徽明确再婚家庭可再生育三个子女,其中夫妻育儿假可以分次使用,具体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安徽生育政策

今年1月1日期,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在1月5日,安徽省卫健委就《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具体应用出台了指导意见,明确夫妻现有三个子女,但有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以及医学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再生育。

这几种情况都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不受婚前生育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复婚夫妻以共同生育子女计算,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生育子女的,可以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其中夫妻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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