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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新冠出院者回家社区拒绝 官方回应是怎么说的?

近日,个别沪痊愈的感染者反映称,出院或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后回家被社区拒绝。在4月9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对此作出回应。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冠病毒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回应,痊愈的感染者出院或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首先要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等相关标准,如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大于等于35,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出院或解除医学观察。同时,对出院和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都会做好健康管理。根据国家方案制定了出院人员健康管理规范标准,如离院前,医院对相关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对患者行李、衣物、个人物品等自身携带物品进行清洁消杀;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生活垃圾和遗弃物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减少与社区居民接触。

邬惊雷表示,从目前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来看,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希望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能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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