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滥用七天无理由半年退货手机77次 法院这样判决!
七天无理由并不是给你滥用的!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了,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
被告某电商平台认为,原告近半年在平台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个,大量申请退货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应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
对于该案件,法院很快作出了判决,最终判定为:该消费者频繁退货,有悖诚实信用原则,造成的损失需自行承担。被法院这样判决也是自找的,居然半年时间退货手机77次,所以各位千万不要像该男子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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