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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穿透式监管 上海网贷平台或更换存管方

股城网注:上海、厦门、广东实行网贷穿透式监管。根据《意见稿》,上海网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

网贷穿透式监管

继厦门、广东出台网贷(P2P)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之后,昨日上海金融办也发布了《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

按照《意见稿》要求,上海网贷平台在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选择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值得注意的是,已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上海网贷平台中,近七成是跟未在上海设网点的银行签订协议。

据记者了解,这项要求在上海网贷市场引发一些争议,一些网贷公司将要面对更换存管银行的压力。

网贷平台或更换存管方?

按照《意见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选择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意味着,上海网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

此项要求,在上海网贷行业引发争议,不少网贷公司面对更换存管银行的压力。

而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有42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网点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

此外,19家开展上海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没有设立网点,与网贷平台签约排名前两名的分别是江西银行、新网银行。

新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新网银行与上海相关监管机构一直保持沟通。基于互联网的基因和银行属性,新网银行在存管合规性和监管数据信息上报等方面获得监管部门的肯定,并与各地金融办和银监局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对接,为更多网贷平台合规和维护客户资金存管提供支撑。截至目前,新网银行已经与超过70家网贷机构签署了存管合作协议,在几个省市成功上线数家平台。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意见稿》要求上海网贷平台在备案6个月内完成在本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但没有写明如果平台在备案前完成了存管上线,是否也要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

在备案登记方面,《意见稿》列出了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资料等在内的13项材料。相比其他地区,新增上海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

据了解,在取消备案登记方面,《意见稿》对开展网贷业务,却未取得备案登记的平台如何处理作了明确说明。对于未取得备案登记或被注消备案登记,但实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根据违法违规实际情况和情节轻重,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表示,这一条无疑让不积极整改、企图浑水摸鱼的平台无处藏身,有助加快网贷平台优胜劣汰进程。

此外,按照《意见稿》要求,监管部门认为网贷平台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应当在指定的媒体(网站)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举报。

于百程表示,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督力量,是监管部门针对网贷平台数量多、情况复杂以及监管机构人员有限等现实情况作的综合考量,此举将有利于提升地方网贷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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