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面临巨额索赔?何时买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能索赔
股城网注:赵薇面临巨额索赔?截至昨天,已有至少十位律师征集集体索赔,鉴于受影响的投资者数量,赵薇夫妇或将面临巨额索赔。
由于信披违法违规,导致万家文化股价暴涨暴跌,使得大量投资者蒙受损失,赵薇夫妇在万家文化上“空手套白狼”的行为或将面临巨额索赔。截至昨天,有至少十位律师向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根据相关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
赵薇夫妇因信息披露问题遭到证监会罚款及5年不能进入A股市场等处罚后,后续事件还在不断发酵。先是其丈夫黄有龙打算向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昨天,又有十名律师发布声明,征集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准备提起集体诉讼,赵薇夫妇或将面临巨额索赔。
十位律师征集集体索赔
截至昨天,有至少十位律师向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据宋一欣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
第一批公开发布征集声明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等。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徐明律师昨天表示,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要根据投资者人数、范围、涉及金额等,由法院判定最终的赔偿额。
黄有龙不认罚要求举行听证会
有意思的是,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告知书后,赵薇的丈夫黄有龙打算向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11月10日,顺龙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顺龙控股获悉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拟给予其警告并处以黄有龙5年市场禁入措施以及各人30万元罚款。
顺龙控股称,根据黄有龙和赵政的说明,其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证监会将会复核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如经证监会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何时买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能索赔
这次收购最为市场诟病的是,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而介入收购大戏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截至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不过,律师们对于投资者索赔条件存在不同观点。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凡在今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到3月3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王智斌还认为,虽然赵薇本人不需要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其能够敦促龙薇传媒承担责任,将有利于维护其个人形象。
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则认为,在1月12日至11月9日之间买入祥源文化,且在2017年11月9日持有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吴立骏说:“由于11月9日祥源文化的股价更低,对股民索赔的金额将更为有利,从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出发,我们定在这个时间。”
此次索赔会不会对祥源股份的经营造成影响?祥源控股入主时,万家文化已经被立案调查。而为了能顺利完成这一转让,万家文化实控人孔德永公开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其无条件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对于孔德永的承诺,祥源控股还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孔德永不能赔偿,则由祥源控股来赔。
赵薇夫妇的钱够赔的吗?
如果赵薇夫妇被投资者提起诉讼,并最终被判巨额赔偿的话,他们夫妇二人的资产能否支付成为了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
据了解,赵薇被公认为女版巴菲特,其投资收益是其资产中的“重头戏”。根据万家文化今年1月12日发布的对上交所问询的回函,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投资金宝宝控股、顺龙控股、阿里影业、云锋金融、唐德影视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
另经初步统计,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还持有不动产价值约6.66亿元,其他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同时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合计约1.57亿元。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2016年投资收回的现金流约12.56亿元港币。
公告还表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配偶黄有龙已出函确认其与赵薇为合法夫妻关系,其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基金、股权、房产等财产及其收益以及其他应归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
祥源文化最近两个交易日连续走低
市场方面,11月10日祥源文化股价盘中一度接近涨停,收盘上涨4.08%,之后连续两个交易日走低,下跌了近5%。一涨一跌的背后因素,市场认为是监管层对赵薇夫妇的处罚被部分投资者视为利空出尽,这也是市场一种不可言传的“共识”。
祥源文化前身为万家集团,被龙薇传媒“买壳”失败后,万家集团再次寻求卖壳。8月5日,万家文化宣布实控人变更,孔德永和刘玉湘将万家集团100%的股权以16.7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祥源控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于是更名为祥源文化。
市场人士表示,因为处罚太轻,造假和炒题材的成本太低,才导致A股各种乱象屡禁不止,监管部门应适当提高处罚标准,以警示各方不要以身犯险。
赵薇夫妇缘何被禁入证券市场5年
祥源文化11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告知书称,祥源文化前身万家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今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同时,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处罚结果显示,证监会拟分别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万家文化和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孔德永为万家文化前实际控制人,赵政为龙薇传媒代表。除罚款外,证监会还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在市场禁入期间,赵薇等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且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但并不影响赵薇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如果还原一下赵薇夫妇通过杠杆资金收购万家文化,其剧情大体是这样的——据告知书称,2016年12月8日,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等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万家文化当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同年12月23日,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龙薇传媒拟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收购共需资金30.6亿元。实际上,龙薇传媒自有资金只有6000万元,“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
此前,黄有龙指派赵政于2016年12月9日与银必信实际控制人秦博联系,拟向银必信借入15亿元。秦博则要求有金融机构的资金配套。赵政表示,如果金融机构的贷款先到,龙薇传媒将优先使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经孔德永等介绍,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拟为龙薇传媒提供融资服务,融资金额为30亿元。龙薇传媒打算优先使用银行质押融资,缺口找银必信借入。
在今年1月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里,龙薇传媒却称,收购资金除了6000万元自有资金外,将向银必信借款15亿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的14.99亿元。同时,其在回复函中表示,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1月31日前完成。
1月23日,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融资的计划未通过中信银行总行审批,银必信也未能按照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向龙薇传媒提供后续的12亿元借款。融资失利的龙薇传媒宣布将收购总价调整为5.29亿元,收购金额大幅缩水。
在中信银行审批失败之后,龙薇传媒无人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但在2月16日回复上交所问询时,龙薇传媒谎称其“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
即便缩水后的方案也未能执行下去。万家文化之后曾公告称,万家集团已提前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但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4月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龙薇传媒表示公司被立案调查,交易存在无法预测风险,决定终止股份转让事宜。于是,赵薇和万家文化之间的收购戏码宣告终结。
专家提醒:名人效应要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龙”也好,“薇”也好,这两个字本身,确实是带有符号性。而中国的投资者,对于这样的名人效应非常关注。所以,在这种名人效应下的信息披露,在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应该更加严格,以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的损害。
由于信息虚假披露,龙薇传媒以及赵薇和黄有龙本人也都受到了证监会罚金和市场禁入的严格处罚。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基本上属于顶格处罚,因为证监会只能够在证券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做出处罚。从处罚的实际内容上,以罚款为例,证券法规定是30万到60万,从证监会的拟决定来看,对目标公司做出了60万罚款,对于龙薇也是处以了60万罚款,所以就罚款本身来讲,应该说几乎是顶格。但舆论对于罚款60万的普遍看法是认为太低,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如果股民集体起诉索赔,考虑到股权收购终止之后的股价大跌,万家文化以及赵薇夫妇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这一索赔实际上也关乎中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法治。
而就媒体对万家文化为何没有向龙薇传媒索要1.5亿违约金的疑问,叶林表示,从常规角度来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且又是比较大的金额,而守约方又是上市公司,或是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要是把1亿多都放弃,总要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如果放弃,相当于给上市公司造成了一个损失。这一部分如何善后,也需要进一步依法处理。未来案件如何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综合自北京青年报、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