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积金将调整 7月1日起公积金新政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个福利政策,但是由于公积金不是国家规定要买的,所以很多公司是没有这个福利的,但是也有公司为留住人才或者想提高员工福利,会主动帮员工购买公积金,而根据最新消息了解到多地公积金将调整,并且7月1日起公积金新政执行,具体公积金调整了哪些方面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据了解,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在贷款提取上实施3项新政,分别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采用新计算规则、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在本地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等。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计算规则,两类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按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一类是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至少有一人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另一类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借款申请人无论有无使用记录,贷款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
根据新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且满足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按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
根据新政,出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及夫妻双方合计分摊费用总额。
目前国家对市民的公积金是越来越重视了,所以政策调整的频率也会加快。如今我国拥有公积金的人数还是非常庞大的,因此我们也有必要去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调整了哪些方面,这样可以让我们更加方便使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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