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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事件怎么回事 揭晓该事件的来龙去脉

轰动全国的新城控股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件终于宣判,一审判决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值得注意的是,面对这样的判决,王振华还是坚持无罪辩论,希望法官判他无罪,外界还认为判五年“便宜”他了。下面给大家简单说说王振华猥亵幼女案件的经过。

王振华猥亵女童

2019年的7月1日,上海警方接到报案后到某个五星级酒店逮捕涉嫌猥亵幼女的男子,这名男子后来证实是新城控股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警方的行动源自于一位母亲的报警。此前徐州人周燕芬带着两个幼女来到上海,一个9岁,一个12岁,周燕芬对女童的父母说是带孩子去迪斯尼玩,但实际上,她是给王振华物色幼女的掮客。

据悉,该女童被侵害后,哭着向她母亲反映了这件事情,母亲才报警。经过医生检查后,被侵害女童下体已经撕裂,所以王振华确实有猥亵的犯罪情节。另外有知情人透露,该事件发生后,王振华立即给受害者家属转10万元,试图取得对方的原谅。根据法院透露,除了王振华被判五年,周燕芬也被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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