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万理财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 来看详情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揭露了多年前北京“大观言基金兑付危机”的后续。年近花甲的焦女士因为轻信理财经理的推荐,投资320万购买理财产品,最后只剩2190元,因此客户怒告银行,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一起去看看吧。
2012年,时年58岁的焦女士遭遇了投资路上的滑铁卢。焦女士称,自己是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的老客户,2012年10月因存款到期,理财经理郭某称“银行现在有一个特别好的理财项目,安全又保险”,推荐她购买。之后她投资了320万,但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大观言基金出事的消息,320万“理财”打水漂。焦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银行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对其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多名投资者通过银行理财经理介绍购买私募产品,但最终私募实控人因非吸锒铛入狱,投资款也有去无回,投资者遂要求银行承担责任。面对投资者的索赔,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则并不接受。其认为,银行未代销涉案投资产品,与大观言基金不存在代理关系;郭某的私售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银行不应承担责任。银行不可能24小时,时时刻刻监控每个员工的行为,无法做到监视所有员工的每一个动作、监听每一句讲话。
一审法院综合分析双方过错大小及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酌情认定焦女士就其投资损失自行承担50%的责任,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就焦女士的投资损失承担50%的责任。在一审胜诉后,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但其上诉请求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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