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病救助保险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
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作用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当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三是不易治愈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
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
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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