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单怎么填写
保险单是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凭证,对于车主和保险公司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那么车辆保险单怎么填写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投保人信息:投保人应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投保人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个人名称应与身份证上的名称一致。
2、被保险人信息:被保险人名称一般与被保险车辆行驶证车主相符。如果被保险人名称与车主名称不相符,应在投保单上注明被保险人与被保险车辆的关系。
3、使用性质:按营业运输或非营业运输划分并如实填写。营业运输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非营业运输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家庭自用车辆等。
4、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一般按投保车辆在投保当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含新车购置附加税),也可以按车辆的实际价值或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不能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的新车购置价。
5、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即从签订保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投保短期保险,费率按短期费率计算。
6、特别约定:除投保单内容之外,客户还有其他要求,在客户和保险公司协商后,可在此栏目中注明,此栏目内容的法律效力优先于保单条款。
7、验车验证情况和初审情况:这些内容可能也需要在保险单样本上填写,以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8、此外,保险公司依据客户填写的投保单出具保单后,客户需要及时办理交费手续,交费后即方可领取保险单和保险证,保单合同同时生效。保险合同的相关单证要随车保存,如车辆出险,应按保单上的报案电话及时报案,并按保险公司的要求保留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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