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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放“痛经假” 招工或优先考虑男性

广东要放“痛经假”了?这个消息让广大女性同胞们振奋了。近日,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证明女职工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用人单位应当给1天带薪假,该证明半年有效。

南都记者采访发现,要开具这项证明并不难,医生是否能从专业上判别“重度痛经”存在争议。但有企业称如果有痛经假,招工会优先考虑男性,人力资源专家也认为会因此加重就业性别歧视。

广东拟放痛经假

实操难题加上性别歧视效应,这个规定是否会停留在纸上?

医生:六七成女性痛经

严重者或不超3%

按照《送审稿》第六条规定,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

痛经算是最常见的妇科症状之一,可伴有恶心、呕吐、腹泻、头晕、乏力等症状,严重时面色发白、出冷汗,甚至虚脱晕厥。此外,严重的痛经还会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长期经受疼痛折磨还会导致抑郁等精神障碍。

痛经有多痛?“痛到呼吸困难,直冒冷汗,晕厥过去”、“痛到生不如死,想把肚子剖开”,女性对痛经的描述令人心惊。

广州市妇儿中心计生科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禤庆山多年来曾接诊过大量强烈痛经的女性。“20年前,一名优秀的女公务员因为极度痛经,在婚后甚至签字放弃掉了自己的子宫。”

佛山市中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郭李燕说,女性中大概有60%-70%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痛经。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妇科病区主任肇丽杰称,痛经分为两种,一种为生理性的,一种为病理性,“生理性一般是小姑娘、未婚的学生比较多。”在门诊中一周会遇到3-5例生理性痛经的患者。“病理性痛经则一般是30-40岁的女性居多,基本上都是生育后的,因为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导致的痛经。”据了解,这类患者占妇科门诊比例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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