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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外险你该知道的 99%的人都理解错了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有过这样的想法:等到老的那一天,给自己买一份意外险,受益人是自己的儿女,然后哪一天跑到大街上碰个瓷,这样就能给儿女留下一大笔保险金。虽然我做不了有钱人的后代,但一定要做有钱人的祖宗!

后来等我对意外险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脑残。

为啥这么说呢,第一,保险公司不会赔付给我;第二,骗保行为属于犯法。

关于意外险你该知道的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伤害保险从名词解释上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事实上,意外险是特别常见的一种保险,比如坐飞机或者坐车的时候,售票员会问:加不加保险?这个指的就是意外险。

意外险是怎么理赔的?

意外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不过意外险的叠加理赔也仅限于身故、致残等方面。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那么是不是说,多买几家保险,然后自杀,就可以多拿几份保险金?

当然不行,首先,根据《保险法》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换句话说,如果是在合同生效后自杀是不能获得身故赔偿金。

保险公司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花冤枉钱,赔偿之前肯定是会调查清楚的。再说,用自己的生命去换钱,这本身就是一件傻事。保金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

说到这里,融360小编想到了一部几天前看的一部韩国电影《好朋友们》,泰贤、仁哲、民洙三人本是生死之交。但是为了骗取高额保险金,仁哲联合了泰贤的母亲,策划了一起抢劫纵火案件。素来胆小怕事的民洙被仁哲说服,也参与了这起案件。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计划进行,悲剧接连发生,泰贤的母亲意外摔死,泰贤的父亲中度昏迷…曾经那么好的三个人,最后只剩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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