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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 有哪些宅基地登记问题?

简单说,所谓宅基地就是农村用来建房子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实际上,宅基地土地证就是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就是说你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现在让我们一起看看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

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

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关于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首先,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审核。对于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真是多层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现场勘测。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到这里,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还有大问题;

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以上就是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的介绍,关于宅基地土地证的办理真的很重要,这涉及到你有没有权利使用这土地建房,接下来去关注下宅基地的登记问题。

有哪些宅基地登记问题?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呢?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这就是宅基地登记问题的介绍,包括了登记、变更登记以及注销登记三方面。看完这个应该更清楚宅基地土地证的重要性,所以还是要知道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的,希望前面所说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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