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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房产证加上老婆名字被银行拒绝? 你可以这样做

小两口结婚前,一起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登记时只写了丈夫名字。结婚后,丈夫想把妻子名字加上,到房管部门咨询答复说可以办理,不料贷款银行不同意。26日,网友何女士(化名)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婚前买房婚后到底该如何加名,这成了夫妻俩甜蜜的烦恼。何女士家住藏龙岛。

房产证想加妻子名字

2016年,她和男友一起购买了一套房产作为婚房。但由于两人尚未领证结婚,进行房产登记时,房产商告知,不能同时登记两人,也不能两人一起贷款。于是,房产只登记了男友名字,贷款也由男友办理。

当时两人约好,等结婚后,就把何女士名字加上。如今,男友成了丈夫,两人前往房管部门办理加名手续,被告知,房子有贷款,需要银行抵押变更手续。何女士说,两人向办理贷款的银行进行申请,客户经理称,银行没有这个流程,想加名字,必须先还完贷款。“房管部门和银行说法不一,这名字到底能不能加?”

27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江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房产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并不复杂,但房子尚未还清贷款,处于抵押状态。如需加名,两人要向银行申请增加抵押人,再由银行出具抵押人变更证明。记者联系何女士贷款银行客服获悉,银行有规定,抵押人的确不能增加。湖北皋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邱华建议,何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房产权利归属,既可靠,成本又低。

“在我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中,可能多数人无法接受这种方式,把打官司当成一种对立的局面,会觉得小两口刚结婚就为财产分割上法院会产生间隙,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得出的结论具有最高权威,有定纷止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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