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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会滋生老赖吗 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障?

个人破产法已经在深圳进行试点,那么个人破产法会滋生老赖吗?申请个人破产之后,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以不用还?其实还是有考察期的,破产期间,法院会对其日常开销进行监督考察。

破产

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作出判决,全国首例法律意义上的“个人破产”诞生。2014年至2016年,胡某在深圳某商场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后来因商场倒塌,培训机构被迫关闭。胡某仍有140万元以上的债务。报道称,胡某目前每月劳动收入约5000元,没有固定工作,存款不足1000元,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

从11月8日起,胡某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检期。胡进入免检期后,还需要还债吗?如果债务在3年检查期结束时仍未清偿,债务会怎样?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个人破产制度会成为“老赖”的温床吗?

破产制度包括个人破产制度,不仅不是债务人逃债的通道,反而是有效打击逃废债的法律武器。个人破产和解的第一个案例告诉我们:第一,任何自然人想要在个人破产程序中获得债务减免,都必须获得法院的批准。其次,法院在决定是否免除责任时,必须以债务人信用状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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