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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松绑楼市“限外令” 放开外资购买房产限制

外资在华房地产投资、购房限制被“松绑”。27日,住建部等六部委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机构和个人在中国购房。对此,中房指数研究院院长陈晟表示,此举对促进外企在华投资房地产有积极作用。但因外资占国内地产投资比例有限,此项政策对中国楼市影响有限。

六部委松绑楼市

记者注意到,《通知》规定,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并且,《通知》提出,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回顾过往,住建部联合外汇管理局曾在2006年和2010年两次出台过“限外”政策。按照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但时过境迁,外资在华房地产投资限制松绑已成大势。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已经删除了此前针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全部限制类条款。

“实际上,今年上半年就有消息说决策层正考虑取消楼市‘限外令’,放开外资购买房产限制。”陈晟说,不过当时猜测,对于一线城市而言,外资只可以购买商铺、写字楼等物业,普通住宅很可能仍将“限购”。而就昨日六部委松绑楼市“限外令”的情况来看,更为宽松,商品房也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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