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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改革内幕:唐双宁曾被告诫银行与集团只保一个(5)

何谓历史遗留问题?

这得回头梳理光大集团的历史沿革。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最早的一批窗口公司,光大集团最初于1983年在香港成立,注册名为“紫光实业有限公司”,1984年7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即光大香港总部,1983-1990年为其贸易起家,拓展投资阶段。

1990年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光大集团对业务发展进行战略性调整,向内地和金融业倾斜。当年11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在京成立,即光大集团北京总部,之后又成立了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在香港、新加坡收购改组了光大国际、光大控股、光大科技和光大亚太四家上市公司。

至此,光大形成了独特的“一个集团两个总部”的经营管理模式,光大香港是个人代国家持股方式按香港法律注册的公司,光大北京则是由财政部直接出资按国内法律注册的公司,两者统称光大集团,都直接由财政部管理。

“两者虽隶属于同一个集团,但彼此之间没有股权纽带,不能并表。这就是‘两个独立法人、两个管理总部’架构的成因。”上述光大内部人士说。

早在2007年8月,唐双宁入主光大之初,便对光大集团管理体制的复杂性有过描述——长期以来光大横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个独立法人;但又是一套领导班子,两个管理总部;资金往来密切但财务上又无法打通,无法真正并表;同一集团,相同岗位但又实行多种分配体系。

2007年第一轮重组后,光大集团加强了两个总部的整合,在内部管理上由光大北京对光大香港按子公司体制管理,但是股权关系仍无法建立。彻底建立光大香港与光大集团的股权纽带,也是这一轮改革重组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一大历史遗留问题,则是股权结构的复杂性。光大银行上市后,流通股中,汇金占48.37%股份,光大集团以持股5.18%居第二。而在光大集团管理的总资产中,光大银行占有96%以上。

如此形成了一个奇怪的体制,尽管股权结构上,光大集团缺少对光大银行的控制力,但党委和人事权抓在集团手里,光大集团可依靠行政领导和党的领导来管理银行。

如此反复,双方偶尔相互不买账,也在所难免。

2007年的改革,核心之一便是实现金融与实业分离,是年11月成立的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承接了光大集团原有的实业资产和历史旧债,为光大银行财务重组和组建光大金控集团创造了条件。

不过,按唐双宁抓主要矛盾、分步分战场的改革思路,2007年改革重组方案暂不涉及光大香港,光大北京和光大香港仍是两总部管理架构。因此,彻底建立光大香港与光大集团的股权纽带,也是这一轮改革重组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2年底,光大迎来了30年历史上的又一次闪电逆转。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任内主持的最后一次会议上,各方就光大集团新一轮改革重组方案达成一致。

最终的改革重组完善方案,对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一一给出解决方案,方案核心在四个方面:

一是光大集团从以前单一股东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为由财政部、汇金公司等股东投资的股份制公司。财政部以光大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的股权和财政部借款本息作为出资,汇金公司以部分光大银行股权、光大实业股权等作为出资。二是汇金公司将部分光大银行股权注入光大集团,实现光大集团对光大银行并表;三是财政部将光大香港总部注入光大集团,由光大集团直接在香港登记为光大香港总部的股东,实现光大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的合并。四是人民银行再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由汇金公司承接后转为对光大集团的股权并承担偿还责任,免除再贷款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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