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父亲及代理人拘期满30天 媒体人公开举报
吴英案时过数年,因吴英的一纸说明,父亲吴永正、代理人蔺文财被以涉嫌诬告陷害东阳市副市长拘留,再起波澜。
8月28日,吴、蔺二人被拘期满30天,是无罪释放,还是批准逮捕?悬疑将被解开。《华夏时报》记者8月29日致电东阳市检察院询问,该院政治处洪主任回应要向相关处室先了解情况,但此后其电话均无人接听。
而在8月29日凌晨,因关注吴英案而被东阳警方调查的媒体人万茵已向中央巡视组发出公开举报信,指控东阳市公安机关选择性执法及其他违法情形。
拘期满30天
在东阳市公安机关介入吴英案“诬告”风波执法,是否合乎司法伦理的争议声中,8月28日,又迎来一个充满悬念的时点。
这一天,涉嫌诬告陷害东阳市副市长陈军的吴英代理人蔺文财和吴永正刑事拘留已满30天,是无罪释放,还是批准逮捕、进入捕后侦查阶段?
一个月前的7月22日,刚被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吴英,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当着代理人蔺文财、朱建伟、吕海波的面,写下一纸情况说明:“我叫吴英,今天回忆我以前向看守所递交过检举材料,其中被举报人有原财政局副局长陈军,理由是他向我要过约十几万(块)钱,他不应该作为处置我公司财产的负责人。”
其后,蔺文财以这份“情况说明”为依据,向东阳市委市政府、浙江省高院提出现任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回避吴英案资产处置的申请,并将上述内容发布到互联网上。
此事被媒体公开报道后,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7月29日,蔺文财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在机场登机时被控制,后被东阳警方刑拘;次日,吴英父亲吴永正亦因同一罪名被拘。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张雁峰分析称,从当前情况分析,警方或以结伙作案为由,对蔺吴二人进行了侦查。依照法律规定,期满30日后,公安机关若不无罪释放,应提请逮捕。
而本报记者8月29日从东阳市检察院政治部洪主任处了解到,目前该院尚未收到批捕的申请。至于其他进展,并未得到官方回应。
张雁峰表示,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审查批准文书后,将在7天内做出批捕与否的决定。
在记者发稿前,蔺、吴二人的代理律师王永杰等向东阳市检察院具书,要求该院依法不予批捕,并责令东阳市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