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人提出上诉 一审被判死刑
如果不爱对方,可以选择分手,但千万不要做出伤害对方的事情,否则后果很严重。在日前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件正式宣判了,但该案件的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因此提出上诉处理。
7月7日,备受关注的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被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告张晨光、曹泽青被判死缓。但受害者父亲表示,无论被告人怎么样提出上诉,都会坚持判处死刑诉求。
同时还称,我们不要任何赔偿不是在于外界的干预,而是出于一种担心。我们觉得我们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是很有权势的人。所以如今被告人被判死刑,也是受害者家人最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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