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个人破产 破产之后欠债不用还吗?
欠债之后破产不用还钱,这是真的吗?据消息称,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在浙江法院审理,214万债务只需还3.2万。并且三年就可以恢复个人信用,那么这样的破产法到底是保障了谁的权益呢?
所谓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
在该案例中,债务人蔡某系温州某破产企业的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
不过对于破产法的出台也有人担心会成为老赖恶意不还钱的避风港。近几年来为了保护借款人人身以及心理安全,国家严厉打击暴力催收,2018年,很多金融机构因为收不回本金,导致大面积p2p理财平台爆雷。投资人拿不回钱,理财平台无力补偿投资人受到的损失,大部分平台老板只能卷款跑路。
听闻个人破产法即将实行,很多老赖高兴地欢呼雀跃,他们认为钱不用还了。甚至有人发现了新的“财路”,出现新的口子就赶紧撸,撸完了就申请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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